青島住房體制不斷提升----從家家有住房到人人有房住
日期:2021-06-26 15:48
來源:青島信息港
作者: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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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生新聞網6月26日訊(記者 邱 宇)中國共產黨成立以來的100年,是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民生歷經探索并最終取得偉大進步的100年,青島市的城鎮住房狀況在此期間同樣經歷了一段波瀾壯闊的偉大歷程。這一偉大歷程有四大特征:一、從一間房到一套房:住房狀況量質齊升;二、從使用權到所有權:住房分配制度不斷完善;三、從福利配給到社會保障: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逐步確立;四、從家家有住房到人人有房?。嚎缛胱赓彶⑴e的住房新時代。今天,在慶祝中國共產黨百年華誕之際,我們重新翻開歷史的篇章,全面回顧和總結青島市住房發展和改革取得的豐碩成果。
從一間房到一套房:住房狀況量質齊升
新中國建立之初,國家百廢待興,社會上面臨嚴重的住房緊缺問題。為解決好這一問題,國家一方面通過沒收、接收原國民政府及部分資本家舊勢力的房產,統籌利用現有住房資源,滿足人民最基本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采取公私合營、贖買等一系列創新舉措,對私有住房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形成以國家為主導的公有房,逐步建立社會主義住房制度。
在1949-1978年這一階段中,國家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社會上住房絕大部分為公有房,住房完全由國家統籌規劃安排。1956年,中央成立城市服務部,內設城市房產管理局,統一管理所有共有房產,并通過各城市房管部門承擔住房的籌建、分配、維護等。在此期間,青島市逐步建立起了“國家包、低租金”為特點的計劃經濟時期的福利配給住房制度。
時光荏苒,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推進,青島市住房無論是建設規模還是居住品質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截至2020 年底,青島市城鎮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約316.2萬套、建筑面積約3.1億平方米,總體達到戶均一套房。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由90年代初的不足6.7平方米提升至 33.4 平方米。這一個個數字,是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一步步走向小康社會留下的閃光足跡,是英雄的青島人民在黨的領導下,艱苦奮斗建設祖國、建設家鄉的光輝里程碑。
從使用權到所有權:住房分配制度不斷完善
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原有的住房福利配給體制已經無法適應當時的實際需求。1980年,鄧小平在談我國住房時說:“要考慮城市建筑住宅、分配房屋的一系列政策。城鎮居民個人可以購買房屋,也可以自己蓋。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梢砸淮胃犊?,也可以分期付款,十年、十五年付清。要聯系房價調整房租,使人考慮買房合算。”
1987年國務院召開了全國第一次房改工作會議,1988年6月,青島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1992年6月,市政府頒布實施了《青島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標志著青島市的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啟動。
1998年是中國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事業發展史上歷史性的一年。同年7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正式印發,明確提出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現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目標,這促使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真正觸及核心,中國住房制度由此進入了全新的市場化時代,住房供應機制與體系即將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自1998年開始,青島市積極推進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實施了“老房老辦法、新房新制度”。“老房老辦法”即對包括提高租金、公積金制度、公房出售、開放公有住房二級市場等一系列已有政策進行調整、充實和完善。“新房新制度”即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實行貨幣化分配,建立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與社會保障機制,其中對最低收入家庭實行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為中低收入家庭供應經濟適用住房改善居住條件;高收入家庭通過購買和租賃市場化商品住房提升居住品質,從而實現住房供應的社會化、市場化。
公房出售的啟動,使得居民根深蒂固的福利分房意識慢慢松動,逐步轉向購買市場化的商品住房,房改氛圍逐漸濃厚。在住房制度改革的推動下,青島市房地產市場從無到有,規模從小到大,市場力量從弱到強,在傳遞房地產供求信息、配置房地產資源等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據統計,“十二五”期間,全市批準商品房住房面積6246萬平方米,60.7萬套;新建房屋銷售面積6133萬平方米、59.9萬套。其中新建住房銷售面積5344萬平方米、53萬套;全市二手住房成交面積1810萬平方米、20.8萬套。“十三五”期間,全市批準商品房住房面積7812.5萬平方米,66.8萬套;新建房屋銷售面積9742.04萬平方米、87.92萬套,其中新建住房銷售面積8415.5萬平方米、74.4萬套;全市二手住房成交面積3069.9萬平方米、34.72萬套。伴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繁榮,青島市的公積金制度、土地供應方式、以及物業服務工作也逐步發展完善。
1998年6月30日,青島市啟動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2000年4月1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實施辦法》正式施行。
1999年7月29日,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建立土地儲備制度的通知》(青政發〔1999〕160號),標志著青島市土地儲備制度正式建立,成為全國最早實行土地儲備制度的城市。1999年12月16日,市南區珠海路南、珠海支路西地塊拍賣成交,拉開了青島市主城區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出讓的序幕,標志著土地供應方式的巨大轉變。
隨著1999年《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的出臺,青島市物業管理工作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后來相繼出臺相關配套文件達到二十余個,整個行業的素質及總體管理水平有了較大進步。
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打破了傳統的住房福利配給觀念,確立了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地位,實現了住房供應和分配制度的重大轉變,為城鎮住房建設和發展注入了巨大活力,為國民經濟平穩健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貢獻。
從福利配給到社會保障: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逐步確立
在全面停止住房福利配給體制的基礎上,青島市開始著手建立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并確定了“市場+保障”的基本工作思路,即一方面堅持住房市場化的基本方向不動搖,實現多數家庭通過市場改善住房條件;另一方面堅持政府主導,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行保障。
2007年至今,市政府相繼出臺了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的一系列政策舉措,建立起了層次分明、結構完善、全面覆蓋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基本實現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的住房供應格局。多年來,青島市在住房保障制度的探索完善上從未停下腳步,給國內其他同類城市提供了諸多實踐經驗,主要體現在“四個率先”。
一是率先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目前青島市已經實施了四輪住房保障發展規劃,累計建成保障性住房29.5萬套,其中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7.2萬套,經濟適用住房17.8萬套,限價商品住房4.5萬套。
二是率先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為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2007年青島市創新實施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凡是規劃為住宅的房地產項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一定數量的保障性住房。新增建設用地規劃為住宅的,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舊城區、城中村改造項目,扣除拆遷安置用房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實施配建;一般搬遷企業用地規劃為住宅的按照45%的比例實施配建。不適宜配建的土地,要提取相應比例土地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設項目用地的征收補償。這項制度的實施,一方面有利于優化區域布局,使被保障家庭與其他居民共享高品質的小區配套和物業服務;另一方面,對青島市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起到了積極作用。
三是率先實施公共租賃住房制度。2007年市政府投資5億元開工建設了3000套公共租賃住房,并于2010年2月實施配租,該項目成為國內建立公共租賃住房制度的有效嘗試,為今后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供應和管理提供了寶貴經驗。在此基礎上,青島市接連放寬申請條件,降低住房保障準入門檻,還將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納入保障范圍。同時,進一步優化了審批流程,開展資格準入“六部門聯審”,出臺輪候排序綜合計分規則,實行差別化租金和梯度退出機制,力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給承租家庭提供一個更加穩定的居住環境。
四是率先實施住房信息化管理。青島市自2008年3月份開始著手建設住房保障信息系統,目前已基本實現了“數據現勢化、服務信息化、平臺共享化、管理動態化”。為適應大數據時代的新潮流,青島市正在開發建設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務信息平臺,通過整合住房領域勘察、設計、施工、驗收、交易、交付、使用、維修和拆除等九大環節業務,實現對住房信息的采集、整理、匯集、管理和應用,逐步構建起全市統一的住房基礎數據庫,為頂層決策提供支持,成為“城市大腦”的核心組成部分,助力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
城鎮住房保障制度的實施,不僅解決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還在促進住房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從家家有住房到人人有房?。嚎缛胱赓彶⑴e的住房新時代
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十九大報告中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青島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視察青島講話精神,按照“辦好一次會,搞活一座城”的總要求,全面跨入租購并舉的住房新時代。
2018年至今,青島市陸續出臺了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12項配套政策,多渠道支持擴大租賃住房建設和供應規模,規范和促進租賃型人才住房建設,進而探索構建支持北方特大城市提質增效發展的特色化租購并舉制度。
2020年7月,青島市以優異成績成功入選第二批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城市,未來三年試點期內,青島市將獲得24億元中央獎補資金,專項用于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同年12月,《青島市城鎮租賃住房發展規劃(2020—2022年)》正式發布實施,在第二批8個試點城市中,青島市是首個出臺租賃住房發展專項規劃的城市。規劃期內,青島市將新增租賃住房供給約13萬套(間),培育專業化、規?;赓U企業15家,將租金漲幅控制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漲幅之內。至規劃期末,租賃住房房源由目前的37.5萬套(間)增長至50.5萬套(間),基本建立起法規制度健全、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范、市場交易活躍、租賃關系穩定、消費價格合理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
隨著上合示范區、山東自貿試驗區青島片區獲批建設,以及新舊動能轉換的加快,青島市進入了開放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為打造全省“人才高地”,吸引集聚人才、積蓄人才戰略資源,真正讓人才“來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青島市從2012年開始逐年加大人才住房建設和供應力度。截至2020年底,人才住房已建設和籌集20.6萬套(間),其中租賃型11萬套(間),產權型9.6萬套;配租配售6.6萬套(間),為全面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從家家有住房到人人有房住,青島人的住房觀念正在悄然發生改變,早日住上宜居房,成為青島人新的中國夢。
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就沒有今天的幸福生活。中國共產黨勵精圖治的100年,是中國社會發生翻天覆地變化的100年,也是青島住房發展和改革不斷進步的100年。奮斗百年路,起航新征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我們將時刻銘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不斷健全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書寫青島住房發展和改革的靚麗篇章,向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職住平衡”的總體目標繼續邁進!
中國民生新聞網6月26日訊(記者 邱 宇)中國共產黨成立以來的100年,是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民生歷經探索并最終取得偉大進步的100年,青島市的城鎮住房狀況在此期間同樣經歷了一段波瀾壯闊的偉大歷程。這一偉大歷程有四大特征:一、從一間房到一套房:住房狀況量質齊升;二、從使用權到所有權:住房分配制度不斷完善;三、從福利配給到社會保障: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逐步確立;四、從家家有住房到人人有房?。嚎缛胱赓彶⑴e的住房新時代。今天,在慶祝中國共產黨百年華誕之際,我們重新翻開歷史的篇章,全面回顧和總結青島市住房發展和改革取得的豐碩成果。
從一間房到一套房:住房狀況量質齊升
新中國建立之初,國家百廢待興,社會上面臨嚴重的住房緊缺問題。為解決好這一問題,國家一方面通過沒收、接收原國民政府及部分資本家舊勢力的房產,統籌利用現有住房資源,滿足人民最基本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采取公私合營、贖買等一系列創新舉措,對私有住房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形成以國家為主導的公有房,逐步建立社會主義住房制度。
在1949-1978年這一階段中,國家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社會上住房絕大部分為公有房,住房完全由國家統籌規劃安排。1956年,中央成立城市服務部,內設城市房產管理局,統一管理所有共有房產,并通過各城市房管部門承擔住房的籌建、分配、維護等。在此期間,青島市逐步建立起了“國家包、低租金”為特點的計劃經濟時期的福利配給住房制度。
時光荏苒,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推進,青島市住房無論是建設規模還是居住品質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截至2020 年底,青島市城鎮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約316.2萬套、建筑面積約3.1億平方米,總體達到戶均一套房。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由90年代初的不足6.7平方米提升至 33.4 平方米。這一個個數字,是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一步步走向小康社會留下的閃光足跡,是英雄的青島人民在黨的領導下,艱苦奮斗建設祖國、建設家鄉的光輝里程碑。
從使用權到所有權:住房分配制度不斷完善
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原有的住房福利配給體制已經無法適應當時的實際需求。1980年,鄧小平在談我國住房時說:“要考慮城市建筑住宅、分配房屋的一系列政策。城鎮居民個人可以購買房屋,也可以自己蓋。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梢砸淮胃犊?,也可以分期付款,十年、十五年付清。要聯系房價調整房租,使人考慮買房合算。”
1987年國務院召開了全國第一次房改工作會議,1988年6月,青島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1992年6月,市政府頒布實施了《青島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標志著青島市的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啟動。
1998年是中國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事業發展史上歷史性的一年。同年7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正式印發,明確提出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現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目標,這促使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真正觸及核心,中國住房制度由此進入了全新的市場化時代,住房供應機制與體系即將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自1998年開始,青島市積極推進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實施了“老房老辦法、新房新制度”。“老房老辦法”即對包括提高租金、公積金制度、公房出售、開放公有住房二級市場等一系列已有政策進行調整、充實和完善。“新房新制度”即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實行貨幣化分配,建立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與社會保障機制,其中對最低收入家庭實行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為中低收入家庭供應經濟適用住房改善居住條件;高收入家庭通過購買和租賃市場化商品住房提升居住品質,從而實現住房供應的社會化、市場化。
公房出售的啟動,使得居民根深蒂固的福利分房意識慢慢松動,逐步轉向購買市場化的商品住房,房改氛圍逐漸濃厚。在住房制度改革的推動下,青島市房地產市場從無到有,規模從小到大,市場力量從弱到強,在傳遞房地產供求信息、配置房地產資源等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據統計,“十二五”期間,全市批準商品房住房面積6246萬平方米,60.7萬套;新建房屋銷售面積6133萬平方米、59.9萬套。其中新建住房銷售面積5344萬平方米、53萬套;全市二手住房成交面積1810萬平方米、20.8萬套。“十三五”期間,全市批準商品房住房面積7812.5萬平方米,66.8萬套;新建房屋銷售面積9742.04萬平方米、87.92萬套,其中新建住房銷售面積8415.5萬平方米、74.4萬套;全市二手住房成交面積3069.9萬平方米、34.72萬套。伴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繁榮,青島市的公積金制度、土地供應方式、以及物業服務工作也逐步發展完善。
1998年6月30日,青島市啟動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2000年4月1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實施辦法》正式施行。
1999年7月29日,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建立土地儲備制度的通知》(青政發〔1999〕160號),標志著青島市土地儲備制度正式建立,成為全國最早實行土地儲備制度的城市。1999年12月16日,市南區珠海路南、珠海支路西地塊拍賣成交,拉開了青島市主城區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出讓的序幕,標志著土地供應方式的巨大轉變。
隨著1999年《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的出臺,青島市物業管理工作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后來相繼出臺相關配套文件達到二十余個,整個行業的素質及總體管理水平有了較大進步。
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打破了傳統的住房福利配給觀念,確立了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地位,實現了住房供應和分配制度的重大轉變,為城鎮住房建設和發展注入了巨大活力,為國民經濟平穩健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貢獻。
從福利配給到社會保障: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逐步確立
在全面停止住房福利配給體制的基礎上,青島市開始著手建立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并確定了“市場+保障”的基本工作思路,即一方面堅持住房市場化的基本方向不動搖,實現多數家庭通過市場改善住房條件;另一方面堅持政府主導,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行保障。
2007年至今,市政府相繼出臺了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的一系列政策舉措,建立起了層次分明、結構完善、全面覆蓋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基本實現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的住房供應格局。多年來,青島市在住房保障制度的探索完善上從未停下腳步,給國內其他同類城市提供了諸多實踐經驗,主要體現在“四個率先”。
一是率先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目前青島市已經實施了四輪住房保障發展規劃,累計建成保障性住房29.5萬套,其中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7.2萬套,經濟適用住房17.8萬套,限價商品住房4.5萬套。
二是率先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為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2007年青島市創新實施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凡是規劃為住宅的房地產項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一定數量的保障性住房。新增建設用地規劃為住宅的,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舊城區、城中村改造項目,扣除拆遷安置用房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實施配建;一般搬遷企業用地規劃為住宅的按照45%的比例實施配建。不適宜配建的土地,要提取相應比例土地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設項目用地的征收補償。這項制度的實施,一方面有利于優化區域布局,使被保障家庭與其他居民共享高品質的小區配套和物業服務;另一方面,對青島市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起到了積極作用。
三是率先實施公共租賃住房制度。2007年市政府投資5億元開工建設了3000套公共租賃住房,并于2010年2月實施配租,該項目成為國內建立公共租賃住房制度的有效嘗試,為今后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供應和管理提供了寶貴經驗。在此基礎上,青島市接連放寬申請條件,降低住房保障準入門檻,還將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納入保障范圍。同時,進一步優化了審批流程,開展資格準入“六部門聯審”,出臺輪候排序綜合計分規則,實行差別化租金和梯度退出機制,力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給承租家庭提供一個更加穩定的居住環境。
四是率先實施住房信息化管理。青島市自2008年3月份開始著手建設住房保障信息系統,目前已基本實現了“數據現勢化、服務信息化、平臺共享化、管理動態化”。為適應大數據時代的新潮流,青島市正在開發建設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務信息平臺,通過整合住房領域勘察、設計、施工、驗收、交易、交付、使用、維修和拆除等九大環節業務,實現對住房信息的采集、整理、匯集、管理和應用,逐步構建起全市統一的住房基礎數據庫,為頂層決策提供支持,成為“城市大腦”的核心組成部分,助力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
城鎮住房保障制度的實施,不僅解決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還在促進住房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從家家有住房到人人有房?。嚎缛胱赓彶⑴e的住房新時代
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十九大報告中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青島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視察青島講話精神,按照“辦好一次會,搞活一座城”的總要求,全面跨入租購并舉的住房新時代。
2018年至今,青島市陸續出臺了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12項配套政策,多渠道支持擴大租賃住房建設和供應規模,規范和促進租賃型人才住房建設,進而探索構建支持北方特大城市提質增效發展的特色化租購并舉制度。
2020年7月,青島市以優異成績成功入選第二批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城市,未來三年試點期內,青島市將獲得24億元中央獎補資金,專項用于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同年12月,《青島市城鎮租賃住房發展規劃(2020—2022年)》正式發布實施,在第二批8個試點城市中,青島市是首個出臺租賃住房發展專項規劃的城市。規劃期內,青島市將新增租賃住房供給約13萬套(間),培育專業化、規?;赓U企業15家,將租金漲幅控制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漲幅之內。至規劃期末,租賃住房房源由目前的37.5萬套(間)增長至50.5萬套(間),基本建立起法規制度健全、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范、市場交易活躍、租賃關系穩定、消費價格合理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
隨著上合示范區、山東自貿試驗區青島片區獲批建設,以及新舊動能轉換的加快,青島市進入了開放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為打造全省“人才高地”,吸引集聚人才、積蓄人才戰略資源,真正讓人才“來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青島市從2012年開始逐年加大人才住房建設和供應力度。截至2020年底,人才住房已建設和籌集20.6萬套(間),其中租賃型11萬套(間),產權型9.6萬套;配租配售6.6萬套(間),為全面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從家家有住房到人人有房住,青島人的住房觀念正在悄然發生改變,早日住上宜居房,成為青島人新的中國夢。
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就沒有今天的幸福生活。中國共產黨勵精圖治的100年,是中國社會發生翻天覆地變化的100年,也是青島住房發展和改革不斷進步的100年。奮斗百年路,起航新征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我們將時刻銘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不斷健全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書寫青島住房發展和改革的靚麗篇章,向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職住平衡”的總體目標繼續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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