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李靜) 近日,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公示了關于青島郵電療養院普惠養老項目中,中鐵北京工程局集團北京有限公司與青島海濱花園大酒店有限公司存在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開工建設的違規行為。
(圖源: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
“青建罰〔2022〕第148號”處罰決定書顯示,中鐵北京工程局集團北京有限公司施工的青島郵電療養院普惠養老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開工建設。
“青建罰〔2022〕第146號”處罰決定書顯示,青島海濱花園大酒店有限公司建設的青島郵電療養院普惠養老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開工建設。
依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發布,根據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2號修正)第十二條:對于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對建設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1%以上2%以下罰款;對施工單位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五條:依照本辦法規定,給予單位罰款處罰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罰款。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兩家公司分別作出罰款壹萬元、柒仟捌佰捌拾叁元壹角陸分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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